西宁湟中湟源警方发布警情通报

2022/9/12 来源:不详

湟中公安警情通报案件一:5月13日,湟中公安在执行静态管理外围防控卡点工作任务时,查处一起使用、变造国家机关证明文件的案件。经查,刘某驾驶货车非法使用伪造西宁市疫情防控应急保障车辆通行证,欲从城北区驱车前往西宁市城中区泉尔湾农业生态科技园运输蔬菜,途经湟中区被民警当场查获,其行为对全市疫情防控工作带来风险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之相关规定,依法对刘某予以行政处罚,并收缴其伪造的车辆通行证。案件二:5月13日,西堡镇居民李某驾车前往西堡镇佐署村加油站加油,被湟中公安执勤人员查获;经查,李某于5月8日被西堡镇人民政府责令居家隔离,李某擅自违反疫情防控规定,其行为对全区疫情防控工作带来重大风险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之相关规定,依法对李某予以行政处罚。警方提示:目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规定,主动配合防疫工作,对使用、变造国家机关证明文件及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行为,根据其行为情节严重程度,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湟中区公安局年5月14日

湟源公安警情通报

案件一:5月11日15时许,贺某某在进入城关镇一疫情值守点时拒不配合防疫工作人员扫码,并对工作人员进行谩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湟源县公安局依法对违法行为人贺某某予以行政拘留处罚。

案例二:5月12日20时许,违法行为人郭某某违反静态管理相关规定,私自翻墙离开封控区域,后被民警查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依法对郭某某予以行政拘留处罚。

案件三:5月13日15时许,违法行为人于某某、于学某等一行5人,违反静态管理相关规定,私自外出,被民警现场查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依法对于某某等五人予以行政处罚。

警方提示:目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规定,主动配合防疫工作,对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妨碍、辱骂工作人员、拒不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等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进行打击。同时,欢迎广大群众积极举报涉疫违法犯罪线索。湟源县公安局年5月14日

来源/西宁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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