湟源土地制度改革焕发乡村活力环京津新闻
2022/9/2 来源:不详青海新闻网·大美青海客户端讯
内容、区域、入市方式、产权抵押、村级规划、不动产统一登记、城乡一体基准地价体系、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工作实现了八个“全覆盖”。
农村土地征收“一探索一规范一完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五个探索”、宅基地制度改革“两探索、两完善”试点内容全面展开,三项改革试点工作在全县9个乡镇个行政村全面推进,完成18宗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工作。
出台宅基地抵押政策,市县两级政府注资万元搭建了农村住房财产权(含宅基地)抵押贷款担保平台,为抵押农户提供“以奖代补”惠农贷款担保,形成了一个平台上“一张图”的规范管理局面……
自年3月被确定为全国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县以来,湟源县始终把改革试点与精准扶贫、乡村振兴、生态建设、新型城镇化、促进民族团结、提升基层组织凝聚力等工作有机结合,农村发展活力不断释放,改革试点取得积极成效。被自然资源部认定为“西北民族地区推进改革的典型”。
有力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推动了生态优先战略的实施
在改革试点中,湟源县以法规形式明确了生态保护在土地征收中的地位,不走牺牲生态效益换取经济效益的老路,主动承担青海生态保护的“最大责任”;明确生态环境保护评价是土地征收的前置条件,对存在生态环境破坏隐患的项目实施“一票否决制”,把生态效益作为青海高质量发展的“最大价值”。如,年8月,青海驰达道路材料有限公司拟修建年生产60万吨环保型沥青混凝土拌合站项目,因对周边环境存在影响,县政府决定不予征收。生态环境保护评价侧重于拟征收土地周边环境的敏感性、项目实施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两个方面,为青海可持续发展提供“最大潜力”。
打破城乡二元土地制度,推动了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的形成
在现有城镇国有建设用地基准地价的基础上,按自然、社会、经济条件的均一性及差异性对土地质量的影响程度,将全县镇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按等别划分,形成城乡一体的基准地价体系,为入市改革试点提供了价格依据;赋予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租赁、入股、抵押的权利,基本实现了集体建设用地和国有建设用地的同权同价同责;建立了与国有建设用地基本相同的市场交易规则、监管机制和交易平台,从而为扩大农村集体土地权能、构建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奠定了基础,有利于打破城乡二元结构,促进城乡融合发展。
助力脱贫攻坚、实现村级集体经济“破零”,促进了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
一是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促进了乡村旅游等新产业、新业态的发展。如,日月藏族乡大石头村依托本村独特的自然风貌和历史文化底蕴,将7.16亩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给青海王母圣地旅游文化开发有限公司,用于宗家沟景区建设,同时,村集体将景区周边亩林、草地流转给该企业,并用村级扶贫互助资金购买了景区25间商业铺面,面向贫困户优先使用,发展特色经营。景区建成后,将带动周边5个村的产业、旅游发展,带动当地农民脱贫致富。二是宅基地退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等试点工作统筹融合,既引导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又增加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来源,解决了村集体经济发展不足的问题,实现了村级集体经济“破零”。如,日月藏族乡大石头村入市项目,预计前30年村集体可获得收益万元,景区固定资产的49%返还村集体,可以确保村集体获得长期收益分红。三是农村土地制度改革,除了盘活土地资源、吸引社会投资,更重要的是吸引了本地外出务工人员回流和外来企业人口的流入,促进了乡村与外部社会沟通互动,为乡村振兴增添了动力。
优化土地供应方式,促进了土地节约和高效利用
根据《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涉及使用建设用地的必须通过土地征收、转用等手续使用国有建设用地,项目落地周期过长,尤其是规划区外不属于单独选址又无法利用城镇分批次用地报批的建设项目,无法保证用地需求,造成违法用地频繁发生。通过土地征收和入市改革,以入市方式更好保障了规划区外的项目用地,也缩短了审批周期,促进了用地节约,也显化了土地价值。如,日月乡大石头村宗家沟旅游开发项目从年1月份提出用地需求,3月份通过入市方式取得土地,9月份建成营业,与使用国有建设用地相比,审批周期缩减了半年,工作效率显著提高。
历史遗留问题有效化解、农户居住权益有效保障,促进了民族团结和共同发展
湟源县依据“尊重历史、正视现实、划分时段、多予少报、区别对待、村民自治”的原则,秉承“宜宽不宜严,宜粗不宜细”的总体要求处理宅基地历史遗留问题,邻里矛盾得到化解,最大限度消除了农牧民之间、汉族与少数民族之间的宅基地纠纷,促进了民族团结,成为青海省首个在全县范围内彻底解决宅基地历史遗留问题的范例。通过县域统筹配置宅基地,保障了农民户有所居,改变了以前汉族和少数民族在不同的自然村庄分散聚居的状况,实现了“我中有你,你中有我”的多民族融合式居住,有效促进了各族群众共居共建共融。藏族村民孔生福说:“不同民族的村民共同娱乐,不同民族之间的孩子相互玩耍,多民族群众之间团结互助,和谐相处,亲如一家。”
强化规划管控和法治保障,提升了土地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一是村级“多规合一”促进了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在全省乃至全国率先完成全县个行政村“多规合一”编制工作,形成了“村村有规划、建设有依据”的规范管理局面。“多规合一”后全县安排新增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亩,比上一轮规划减少1.2万亩。二是依法推进改革形成了良好用地秩序。据年度青海省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结果显示,全省宅基地违法面积0.86万亩,居违法用地总面积的第二位,而湟源县农村宅基地实现“零违法”。通过宅基地退出、土地综合整治等改革措施,促进了耕地资源的有效保护,实现耕地面积“不减反增”,在改革期间新增耕地亩,牢牢守住了耕地保护红线。
多方式多渠道保障群众权益,增强了农民获得感幸福感
一是农民收入明显提高。合理提高土地征收补偿标准,全额兜底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费用,有效解决了失地农民的长远保障问题。以城关镇董家庄南出口广场项目为例,该项目在改革前征地补偿标准为5.85万元/亩,改革后征地补偿标准为7.41万元/亩,补偿标准提高1.56万元/亩,增幅26.67%。二是村容村貌明显改观。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进一步促进了“美丽乡村”“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等重点工作,推动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村容村貌焕然一新。三是群众居住条件明显改善。经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随处可见,农村和城镇居民的居住条件差异明显缩小,之前普遍存在的“出行难、看病难、上学难、致富难、娶媳妇难”问题得到根本解决,增强了农民的幸福感。如,湟源县马场台村村民董贵林,以宅基地和房屋抵押贷款5万元开办“农家乐”,旅游旺季每天纯收入达元以上,年纯收入七八万元,逢人就说“这是宅基地改革给我带来的福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