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拟表彰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先进个人
2022/11/18 来源:不详关于表彰西宁市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和
先进个人的公示
根据《中共青海省委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率先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实施意见》(青发〔〕31号)、《西宁市关于当好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实施意见》(宁办字〔〕32号)精神,经与市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协调,拟对近年来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中做出显著成绩的西宁市总工会、湟源县文化旅游局等24家先进集体,阿俊仁、冯晓霞等60名先进个人以市委、市政府名义进行表彰,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予以公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接受广大群众监督。如有意见,可通过信函、电话等方式,自公示之日起向市委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暨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据实反映。
公示时间:年1月5日-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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