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首次为受诬告干部澄清正名西宁晚报

2023/4/22 来源:不详

本报讯(记者肖芳)“感谢县纪委监委为我澄清正名,请组织放心,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一定会放下包袱,时刻做到以民为‘镜’,撸起袖子加油干,以实际行动回报党组织的关心和爱护!”在一场特殊的会议上,被澄清正名干部激动地说。这是《西宁市纪检监察机关处置诬告陷害和澄清正名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出台以来,湟源县纪委监委首次以“澄清正名会”的形式,公开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的具体行动,也是贯彻落实《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的生动写照。

11月17日,湟源县纪委监委联合波航乡纪委在浪湾村召开“澄清正名会”,为驻村第一书记韩明燕、村党支部书记梁元明、村会计樊国瑜等人澄清正名,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及信访室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会上对《西宁市纪检监察机关处置诬告陷害和澄清正名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湟源县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诬告陷害错告和澄清正名办法(试行)》进行了解读。随后,波航乡纪委书记、副书记分别就韩明燕、梁元明、樊国瑜举报问题的核查情况进行了通报,相关问题均为不实反映,予以了结。

会议强调,信访举报是纪检监察机关获取信息和问题线索的重要来源,也是群众参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形式,不是个人宣泄私欲的平台。今年以来省、市、县纪委监委相继出台了澄清正名办法,就是为了激励干部干事创业的士气,树立“为担当者担当、为干事者撑腰”的良好导向,以实际行动保护那些敢于负责、敢于担当作为的干部,切实激励广大党员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党员干部、群众要正确行使权利,履行如实反映问题的义务,遏制不实反映问题甚至散布谣言损害干部的歪风邪气滋生蔓延。

转载请注明:
http://www.3g-city.net/gjyzz/4290.html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网站首页 版权信息 发布优势 合作伙伴 隐私保护 服务条款 网站地图 网站简介

    温馨提示:本站信息不能作为诊断和医疗依据
    版权所有2014-2024 冀ICP备19027023号-6
    今天是: